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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王轶慧 记者 穆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哈市从8月10日到11月1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造条件。
据介绍,专项治理内容包括规范年检单位的检测行为;对路面行驶车辆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冒黑(蓝)烟车辆,对车辆下限期进行治理并复查,达标后方可上路,逾期不治理将受处罚;对各公交车队和出租车队的车辆进行抽检,检查是否有漏检、有无尾气证及合格标志、有无冒黑烟、超标排放等现象,对违法车辆采取限期治理、维修复检、行政处罚、停驶等措施进行整治。同时,全市环保监督员将每天对辖区内机动车进行巡查,将目测到的冒黑(蓝)烟机动车的时间、地点和牌照号予以记录,上报到尾气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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