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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维持原判其妻改判缓刑
www.harbindaily.com   2010-08-31 06:06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 李京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30日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黄光裕的妻子杜鹃终审改判,由一审有期徒刑3年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悉,今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一审判决后,黄光裕因对定罪量刑有异议及认为罚金方面判决过重而递交了上诉状。黄光裕妻子杜鹃也一同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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