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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哈尔滨市开始对特殊慢性病进行复检,患者可就近在九所医院参加复检,复检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认证和病情复检。
复检对象是指2008年度参加并通过当年度特殊慢性病体检鉴定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复检截止日期为本月27日。其中医疗照顾人员慢性病和肝豆状核变性患者到市第一医院进行复检;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患者到市传染病院进行复检;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到第211医院进行复检;精神分裂主症患者到哈市第一专科医院进行复检。 复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等。 复检结果可于9月20日后在复检医院查询,或通过12333劳动保障热线电话、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进行查询。 9所复检医院 哈医大四院、市第一医院体检站、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242医院一门诊体检站、市传染病医院、211医院、市第一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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