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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贷申请和发放“两头从严”
www.harbindaily.com   2010-07-21 05:36


  随着楼市调控的推进,差别化房贷等政策正逐步发挥积极效应。与此同时,也有个别地区传出“二套房贷”松动的消息。上海银监局、房管等部门近日再次重申,将严格执行相关调控政策,遏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

  上海银监局表示,将继续督促各银行落实房贷政策,并重申,各银行必须实行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上海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日前表示:“上海已建立了全市联网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可为差别化房贷政策创造更严密的实施条件。”

  同时,上海市房管局此次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查询程序: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申请住房贷款的,应当如实向贷款银行申报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经银行初审后,借款人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住房查询,并提交购房合同、申请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房地产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查询结果后,贷款银行凭出具的查询结果审核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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