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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叶勇)9日,本报报道了南岗区南直路与华鸿路交叉口存在20余米高“大土山”一事,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市民们呼吁,“大土山”涉嫌非法侵占国有土地,既影响市容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土地管理部门和区政府应尽快着手调查,还市民一个干净环境。
连日采访,记者也感受到了多个部门对“大土山”的深恶痛绝,但苦于管理权限,阻碍了执法、规划、环卫、环保等部门的工作,新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得不死看死守,等待“土山”主人出现。 “大土山”因堆在围墙以内,已成了多部门管理中的盲点。据了解,“大土山”所占土地为没有权属的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民提出,“大土山”已存在多日,且越堆越高,在没有权属的国有土地上囤土经营,涉嫌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土地管理部门和区政府应该着手管理、调查,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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