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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十六时三十分至十八时晚高峰时段
出租车交接班按拒载处罚
www.harbindaily.com   2010-07-07 05:37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节永志)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获悉,全市《出租汽车交接班导向指示牌制作和使用管理规定》于日前公布。《规定》禁止全市所有营运出租车在16时30分至18时市民下班高峰时段交接班,在非交接班时段内悬挂交接班指示牌、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以“交接班不顺路”为由挑客的行为都将视为拒载。

  为缓解市民下班高峰期间打车难的现状,从本月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禁止全市出租车在每天16时30分至18时期间交接班,但仍有个别出租车司机在该时段以“要交班、不顺路”等借口作为“挡箭牌”来挑拣乘客。

  对此,《规定》明确要求,在非交接班时间段内悬挂交接班指示牌、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以各种借口挑客的行为,都将视为拒载。司机在非交接班时段交接班的行为一经查实,出租车管理部门将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对拒载行为的处罚规定,对其处以从业资格证扣分及300至500元不等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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