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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王世君 钱玺勇 记者 徐建东)近日,《延寿县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延寿县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据悉,这两个《办法》的出台是加强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和创新,在全省尚属首创,标志着该县在健全“用制度管权、用监督管人”制度体系方面实现了新的跨越。
《延寿县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共六章60条,明确提出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及项目建设、物品采购及资产处置等项工作。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延寿县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共五章53条,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司法、综合管理和服务等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该县已在寿山乡、加信镇、交通局、财政局等7个乡镇以及单位进行试点,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度和相关措施。同时,为使两个《办法》落到实处,他们还采取党组织监督、审计监察审查及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监督《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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