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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益事业捐赠
代表建议修改公益事业捐赠法
www.harbindaily.com   2010-03-13 05:19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程士华 杨玉华)针对当前公益事业捐赠中的挪用募捐、诈捐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建议,应当尽快修改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执法主体、募捐发起人资格和准入条件等,规范公益事业捐赠活动。

  徐景龙说,随着社会发展,公益事业捐赠法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募捐主体的多元性,募捐方式的多样性,募捐款物使用的随意性等,出现了多头募捐、频繁募捐及侵占募捐款物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没有明确执法部门,公益事业捐赠活动管理混乱;二是没有明确社会募捐主体。虽然接受捐赠的主体进行了明确,但没有明确募捐发起人的资质、义务等。此外,公益事业范围过于狭窄、未能建立起捐赠人监督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保障制度及法律救济渠道,法律责任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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