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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亚洲最大网络零售商圈淘宝网宣布,国内首个电子商务企业主动发起建立的消费者维权平台上线,并向消费者承诺“你敢买我敢赔”。消费者可以通过维权平台24小时自助维权,随时监督投诉进展情况。淘宝网希望维权平台能成为每个淘宝用户的“网上3·15”。
新的维权平台借助淘宝网的技术优势,调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集结商家的诚信诉求,以“全透明”的流程、“全天候”的监控、“全方位”的保障为目标,建立起全面超越传统线下维权平台的“全新体系”。 “淘宝网带来的全新维权体验,具有革命性的意义。”电子商务专家梁春晓判断,这种变革丝毫不亚于7年前淘宝网“初生”时对整个消费市场的影响。 与此同时,淘宝网联合瑞士军刀、阿迪达斯、爱普生、优衣库、李宁、以纯等二十余品牌商在杭州共同签署发布《网络打假杭州宣言》,对制、售假黑色产业链全面宣战,共筑网购诚信。淘宝网及诸多品牌厂商共同呼吁更多的企业、网络消费市场的参与方、网络消费平台的搭建者、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等多方力量有效整合,聚合成维权打假合力,共同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同一天,淘宝网公布在2009年全年与品牌商协同打假8210起,打击在淘宝网出现的假货3379839件。 消费者主动透明维权 主动性、全方位、全透明和互动性,是新的消费维权平台超越传统维权平台的“最显著特征”。 据了解,维权保障平台将在淘宝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立入口,消费者可直接点击进入;这使得“维权入口”和“消费入口”一道,成为消费者登陆亚洲最大网络零售商圈的第一入口。此外,维权平台入口还将嵌入到消费者购买中和购买后的所有环节。维权,将在淘宝用户在线消费的“全过程”无处不在。 更为关键的是,一旦用户对具体交易发起维权投诉,就可以随时查询投诉的进展情况,这使得整个维权的处理流程“完全透明地”呈现在消费者面前。过程全透明,意味着淘宝网将建立起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监督体系,这将进一步夯实消费者的维权基础。 同时,维权平台主页上还会设立曝光台,对不良卖家定期进行曝光。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淘宝网要求卖家必须在48小时内响应;逾期不响应的,淘宝消费维权人员将在48小时内介入处理;淘宝网承诺,所有交易纠纷淘宝将会在7天内作出处理结果。 淘宝呼唤全民打假 在发布会上,淘宝网再次强调,打击假货,淘宝绝不手软,淘宝是一个平台,本身不制造产品,淘宝其实是假货最大的受害者,因为消费者买到假货首先骂的就是淘宝。 然而,假冒伪劣久存于中国消费市场,是全社会的毒瘤。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当更多货真价实、价廉物美的网货已成为人们的主流消费时,极少数混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假冒伪劣网货,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损伤网商的群体形象,侵害品牌厂商权益,更严重阻挠了我国网络消费产业的发展,极大地破坏了电子商务行业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 更重要的是,打击网络上的假冒伪劣,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意义重大,从网商到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的企业都能从购物环境的提升中受益,最终擦亮的是“中国制造”这个大品牌。 众品牌联合打假 据介绍,品牌所有者或执法机构只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淘宝网都会在第一时间内协助其完成“打假”。数据显示,2009年淘宝网与品牌商协同打假8210起,打击在淘宝网出现的假货3379839件,超过1.4万家网店因售假受到处罚。在2009年,淘宝网与世界顶级奢侈品牌Ferrag-amo协同打假305起,共清理假货1.5万件;与阿迪达斯共同协同打假29次,共清理假货8万多件。 作为德国阿迪达斯、美国BOSE 、法国香奈儿等8家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代理,广州贞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表示,淘宝网在香奈儿打击假货、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淘宝法务、信息安全部、客服等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在具体查处时表现出的效率令人印象深刻。在过去3年与淘宝网的协同打假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也促使广州贞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来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征程中有源源不断的信心与力量。 国内最大运动厂商李宁表示,非常欣喜地看到淘宝一系列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决心与举措。长久以来,网络假货始终是影响品牌商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而作为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淘宝网无论是在假货处理还是对于售假卖家进行处理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李宁非常愿意在下一阶段配合淘宝网继续清理相关假货卖家,以净化整个网络零售市场。 艾瑞咨询研究认为,淘宝网无论是在消费者维权平台的建立,还是在打击制假、售假黑色产业链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均给消费者、商家和网购市场带来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一方面,消费者购物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均可以通过统一的渠道寻求服务,让维权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通过维权平台的建立和打击制售假行为,淘宝网将不断完善商家和用户之间的诚信体系,让网络购物从“简单消费”向“全面维权”升级。 艾瑞方面进一步判断,淘宝所建立起的“维权体系”,将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其成为现阶段消费维权的“标杆”以及未来整个网络诚信消费架构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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