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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张巍)近日,市民王女士遇到一件闹心事。春节前,她通过神州物流二区的龙发货运站发给南方朋友5箱东北特产年货,价值近5000元,竟发丢了!当她找到货运站要求赔偿时,货运站只同意赔200元钱。
据王女士介绍,她是2月1日委托“龙发”给远在深圳和山东的朋友发了5箱东北特产做年货。一箱发往深圳,四箱发往山东日照,发货款为110元,货物价值近5000元。货站的人告诉她2月5日就能到货。可是直到2月10日货仍未到。而“龙发”的工作人员一直用“明天到货”、“帮你查查”来搪塞王女士。过年期间,王女士再给“龙发”打电话,对方说“货丢了,赔你200元吧。有什么事,年后我们营业再说。” 3月3日,记者跟王女士一起来到龙发货运站。货运站工作人员称老板不在,打电话老板关机。对于王女士要求赔偿的事,工作人员称:“你的发货单上没保价,我们不怕,工商、公安你爱找哪儿找哪儿去!”此时王女士方看到,货运站给自己开据的发货凭证上,保价一栏是空白。 随后,王女士到道外区陶瓷工商管理所对龙发货运站进行投诉。据该所高所长介绍,像王女士遭遇的事,以前也曾发生过,但由于王女士发的货没有进行保价,索赔起来非常困难。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物流法,各货站的合同约定都不一样。因此在发货前进行货物保价尤为重要。一旦出现货物损坏或丢失,保价单将成为向承运方赔偿的重要依据。 (“新闻110”线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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