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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郑炜)4月9日,记者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哈尔滨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霞实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依法查明该公司未经任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以“原始股”、“产权股”、“期权股”、“有奖销售”等投资名目,以月返本金3%-6%的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涉案金额巨大,受骗群众众多。
2008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先后接到英霞实业公司部分投资人报警称:该公司从2003年开始以出售“期权股”,月返利3%的形式非法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他们已投资300余万元。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英霞实业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08年12月25日依法立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调查,英霞实业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于1999年3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焦英霞,女,现年57岁,现住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00号,经营地点设在南岗区天顺街49号,经营范围包括有机绿色种植基地、生产营养保健食品。该公司2003年3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711.1万元,2004年12月增至人民币8500万元。与其关联的企业国内共有13家,包括英霞科技有限集团公司、绿色仙禾有限公司、英霞汇丰科技有限公司等,除英霞实业公司外,其他注册公司均无实际业务。另外,英霞实业公司境外注册1家公司,为法国中龙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经查也无实际业务。 公安机关现已查明,焦英霞以英霞实业公司为依托,自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期间,推出“期权股”、“产权股”、“原始股”、“入股权”、“网络销售”、“有奖销售”等10种名目的“投资产品”,通过该公司所谓的“部门经理”和“推荐人”,以互相介绍的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员到英霞实业公司分设在南岗区西大直街243号、300号,南岗区鸿翔路3号,南岗区天顺街49号,道里区南湖路1号的五处销售地点投资。部门经理和推荐人推荐成功后可获得投资客户投资额0.3%的好处费。该公司非法吸收的投资款除部分用于投资买地建厂、购置生产设备、办公用品、人员开销、日常支出外,其余用于高息返利。 据统计,截至2009年4月29日,共有319人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非法吸存数额达人民币8644.17万元,还有一些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涉案金额巨大。英霞实业公司非法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9年3月21日,市公安局对焦英霞依法刑事拘留,4月22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经对查获的该公司财务会计账目等资料进行司法审计,对7名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其中1人被批准逮捕,对13名在逃人员网上通缉。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公司生产基地的17781.88㎡房产、生产设备、13台车辆档案进行了查封、冻结,并对焦英霞个人名下的3处房产、其丈夫邓兰亭个人名下的4处房产、长子邓立学个人名下的1处房产,共计建筑面积3590.45㎡房产档案进行了查封、冻结。现已查封的资产总估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全力追缴其它涉案资产。 公安机关在此重申,目前已有大量证据证实焦英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加非法吸存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由此遭受的损失国家不能代偿。省市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从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角度出发,要求公安机关迅速查明案件事实,全力追缴赃款,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受害投资群众挽回损失。广大受害投资群众急于挽回损失的迫切心情我们能够理解,公安机关希望投资者依法、清醒、理性、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有关情况,为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办案件、追缴赃款提供有价值线索。公安机关指定登记地点:南岗区联步街9号,联系人:张警官、战警官,联系电话:82601745转2601。 点击自己喜欢的新闻,观看最精彩的视频,尽在哈尔滨新闻网。 有线索,请您拨打新闻热线84890621和 15304601611,或者发邮件至davidharbindaily@hotmail.com留言。 网站视频新闻 www.harbinnews.com 采访、制作:哈尔滨新闻网记者 郑炜 编审:王涤尘 郭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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