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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碰自赔”原本是让车主省心又省时的便民举措,然而,由于个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交警部门说法不一,车主在理赔过程中反倒平添了许多麻烦———
一笔车损总额才500多元的车险赔付款,车主王顺历时一个多月,在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之间往返数次仍然是一头雾水。目前,车险赔付款的理赔事宜仍然没有着落。市民王顺质疑,这互碰自赔咋反倒麻烦了呢? 据市民王顺介绍,3月7日,他驾车行至老机场路一带时,与另一辆车出现刮蹭,由于双方车损都不严重,双方协商同意按“互碰自赔”方式解决。王顺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后,出据了相关手续,并评估了车损赔付额。然而,王顺随后找到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保险公司竟不予赔付,指出王顺手续不全,要求王顺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王顺质疑:“互碰自赔办法不是规定,不超过2000元的事故,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不通过交警部门吗?为啥还要报交警队?”几经询问,仍然没有得到一个合理解释。王顺无奈又来到事故发生地点所在的交警大队,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像王顺经历的这种轻微事故,完全可以直接走保险公司,属于互碰自赔办法涉及的范畴,如果双方有矛盾协商不成,交警部门则有必要出现场认定。于是王顺又找回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仍坚持要交警部门出认定书。 昨天,记者找到该保险公司接手此案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由于时间太久,该事故的详细情况已记不清楚,待核查后再答复。核实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王顺的答复仍是,必须交警部门的认定书。在被要求给出一个合理解释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保险条款非常复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正在外地出差,需过几天才能正式答复。 王顺最后向记者无奈地表示:“看来互碰自赔还是不太灵啊!本来想按新办法试一试,少费点儿周折,谁知,反倒麻烦了。看来我如果不到交警队领认定书,还真是一时半会儿都赔付不了。” 车主王顺表示,这500元赔付款,对于自己来说,算不上是笔多大的赔付款,但反观这一个多月来在这点儿小事儿上所费的周折,王顺还是心有不顺,他表示,不差钱,就想知道这“互碰自赔”到底“算不算数”,向社会公布的,那就要“说话算数”、照章执行,如果这个“办法”执行不了,就别对老百姓公开讲。指东打西,反倒平添了麻烦。 “互碰自赔”到底能不能执行?本报将对此事继续关注,车险理赔专题报道将与您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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