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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视剧不要渲染惊悚刺激
www.harbindaily.com   2008-03-27 23:44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专电(记者 白瀛)广电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2008年3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提醒各制作单位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

  通知说:“在对近期报备剧目的审理中,我们注意到,反特剧和谍战剧似乎已成为一段时间以来的创作热点,针对这类题材,总局提醒各制作单位在结构故事时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要确立高尚的审美格调,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的主题思想,促进这类题材创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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