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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为出租车司机减压
www.harbindaily.com   2007-12-12 14:23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郑炜)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12月5日哈市出现部分出租汽车停运现象,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交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工作,至6日零时,全市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恢复正常。

  据了解,为进一步减轻因燃油涨价给出租车运营带来的压力,哈尔滨市政府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有关“为稳定出租汽车司机收入水平,综合采取调价、收取燃油附加或补贴等措施”要求,决定自2 0 0 8年1月1日起,按每乘次1元的标准对出租汽车乘客收取燃油附加。下一步,交通部门将尽快落实扶持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为出租车免费安装GPS定位系统,保证驾驶员运营安全,降低出租车空驶率。此前,为了缓解燃油上涨给出租车驾驶员带来的压力,哈市政府于10月26日至11月14日,对哈市在籍出租车发放补贴资金2 9 0 0万元。1 1月1日,燃油价格再次上调后,1 1月2 3日至1 2月3日,又发放补贴资金4 1 0万元。到1 2月3日,燃油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会上记者还获悉,针对交通违法告知迟缓等问题,公安机关表示,2008年起,凡是告知迟缓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即视为无效,交警不再处罚和记录;今后只对整车越线抓拍;在市区内各交警大队开设11个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分站,群众可以就近越区到任何一个交警大队办理处罚业务;取消继红校门前、一曼街出租车限行的规定,将博物馆转盘道禁行出租车改为单双号通行,在哈站行李房门口增设出租车临时停车站,对禁止出租车停放的街道允许出租车暂停上下客。此外,为维护广大出租车业主和驾驶员的合法营运权益,近期交警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严厉查处黑出租车、套牌车、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行动,对目前交警部门已经扣押的50台此类车辆要施以重罚,对在行动中发现和查获的车辆一律实行上限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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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制作:哈尔滨新闻网记者 郑炜

  解说:张弘

  编审:郜猛 郭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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