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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明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投诉说,在他们不知情下,家里用于交燃气费的卡竟被银行扣了两年20元钱的年费,对此感到不解。 据道里区居民曾女士讲,她家煤气费过去由收费员上门收取,2002年1月,收费员催她办理了煤气交费卡,告诉她以后都得用卡到银行交费。于是,她拿着收费员提供的手续,到银行办理了燃气交费卡,此后始终用这张卡交费。前几天,她突然听煤气收费员说,她家燃气交费卡已被银行扣掉20元钱的年费,“要不是为了交煤气,我是不会办这张卡的。再说,交费卡也要扣年费,煤气公司和银行怎么不事先通知居民呢?” 同样情况,市民刘女士家的煤气交费卡也被扣了20元钱年费,卡也是在银行办的。惊讶下,她咨询了银行客服热线,对方的答复是:该行发行的燃气交费卡属储蓄卡,根据该行关于银行卡年费收取规定,持这张卡用户每年需交纳10元年费。至于为啥被扣了20元钱,对方答复说,去年12月21日收取首笔10元年费,剩下的10元年费是“对月收取”的,即以用户开户所在月份为截至期限来收取第二笔年费。 市燃气化工总公司有关负责人就此事解释:从1997年开始,哈尔滨市农行、商行、建行陆续开办了代收燃气费业务,用户持燃气交费卡到卡所属银行交纳燃气费用。去年,有的银行向银行卡用户收年费时,燃气交费卡被列入了收费范围,燃气公司多次协商,但都没能取消这项收费。记者问:“当时是否告知这些用户收年费的事儿?”对方回答:“有反映的用户,我们都给改成现金收费了。”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哈尔滨市目前有5万用户持已收年费的银行燃气卡,这些用户如果不想被银行收年费,可到银行办理退卡手续改回到现金交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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