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本报记者)24日上午,我市召开城市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06年1月1日启动以热费交缴制度为核心、以供热保障为重点、配套措施相匹配的城市供热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供热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市长石忠信在会上讲话,副市长聂云凌主持会议。 据了解,2001年以来,我市采暖期热费收缴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且逐年增长。居民住宅室温合格率始终在99%以上。尽管全市供热形势呈现相对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供热体制和供热机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供热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 会议指出,冬季供热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条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热费交缴制度改革是供热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分配领域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现行的职工用热、单位缴费体制,造成用热主体和交费责任主体相脱节,责、权、利不统一,使城市供热收费困难、供热质量难以保证。为此,我们要坚持热费补贴货币化的取向,改革热费交缴制度,将单位承担的热费补贴,以货币化形式纳入职工工资,构建谁用热谁缴费、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新体制。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公共财政建设,逐年加大供热保障资金投入,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加紧进行热费成本测算和价格调整,加快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大气环境质量问题。2008年以前,要完成道里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启动西南部、煤五、松北区、呼兰区等一批大型集中供热项目,力争使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80%。同时,实施联片并网改造,重点撤并7兆瓦以下分散供热锅炉。在此基础上,重点扶持培育大型供热企业,整合供热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供热资源的功效,8月末前要完成《哈尔滨市市区职工热费货币化补贴办法》、《城市供热保障金归集使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
|